| 汇源遭索16万精神损失费 |
|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23日 消息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苏季 阅读 536 〖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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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糖酒网-汇源遭索16万精神损失费
认为果汁内存在胶状异物,赵先生将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要16万元精神损失费。昨天,宣武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昨天上午10点,此案正式开庭。赵先生说,3月10日,其女友从牛街清真超市购买了几盒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纸盒包装的“汇源”牌果汁。13日晚,他打开果汁开始饮用,当喝到第二杯时,发现果汁内出现了一个手指模样的橡胶粉红色物体,果汁颜色也变成粉红色。次日,他从果汁盒内又倒出了数片相同颜色的东西,在另一个果汁纸盒底部发现了一层黑色杂质。他和女朋友都感觉胃部难受、腹泻,到医院检查花去了260元。
法庭上,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代理人表示,赵先生根本无法证明粉红色物体和黑色杂质原来就存在于果汁中。同时,他出示检测结果,证明同批次果汁符合相关标准,没有质量问题,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听到此,赵先生提出,他还有电话录音等证据需要补充。因此,法院宣布休庭,将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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