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乳品加工业提高准入门槛 |
| 发布日期:2008年03月24日 消息来源:每日新报 作者:张莹/文 王健/摄 阅读 581 〖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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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糖酒网-乳品加工业提高准入门槛
想进入乳品加工市场的企业今后难度会增加了。据悉,为规范乳制品加工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从4月1日起执行。新的准入条件使得乳品加工市场的进入门槛大幅提高,其中规定,新建的乳制品加工企业,与周围已有的同类企业至少要相隔60公里,日处理原料乳能力需在200吨以上。
新建企业相隔60公里
根据新的准入条件,对于新建的乳品加工企业,与周围已有乳制品加工企业距离在60公里以上;加工规模为日处理原料乳能力(两班)200吨以上。
此外,企业必须有固定并与加工能力配套的奶源基地,已有原料乳数量(加工企业自建牧场、股份制牧场以及农企合同规定的存栏奶牛所产鲜牛奶比重)不低于加工能力的30%;乳粉类生产企业所用原料50%以上为生鲜牛(羊)乳,液体乳生产企业所用原料乳全部使用生鲜牛(羊)乳(复原乳除外)。规定还要求新建企业必须有配套的机械化挤奶站。
在布局方面,新上加工项目选址须在交通方便、有充足水源的地区,不得建在受污染河流的下游;环境功能符合食品加工环境要求,周围2公里范围内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型污染源,没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等污染源。
对于改、扩建的加工项目或企业,规定要求新增加工规模为日处理原料乳能力(两班)100吨以上。企业还必须有固定并与加工能力配套的奶源基地,已有原料乳数量(加工企业自建牧场、股份制牧场以及农企合同规定的存栏奶牛所产鲜牛奶比重)不低于原有加工能力的75%;改(扩)建后,乳粉类生产企业所用原料50%以上为生鲜牛(羊)乳,液体乳生产企业所用原料乳全部使用生鲜牛(羊)乳(复原乳除外)。也要有配套的机械化挤奶站。
已建企业也要整改
已经建成的乳品加工企业或项目,如果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要求,也要整改。整改期过后仍然不合格的企业,将被依法注销生产许可证。
发改委称,已建加工项目(企业)要按照准入条件进行限期整改,已建加工项目(企业)整改后项目(企业)必须具备固定并与加工能力配套的奶源基地,符合准入条件规定的工艺与装备、产品质量、能耗及水耗、环境卫生与保护、安全和社会责任要求,整改限期为2年。
新报记者 张莹
行业面临兼并重组
据悉,《条件》鼓励企业通过资产重组、企业兼并等方式,合理扩大生产规模。专家表示,由于乳品加工厂设立门槛的提高,地方中小企业进行扩张的难度加大,而大企业则将迎来扩张契机。
中国奶业协会理事王丁棉认为,准入条件的执行使乳品加工行业市场门槛大幅提高,如日处理能力200吨的乳品加工工厂,仅设备投入就需上千万元,加上其他配套设施,整个企业的运作成本可达近3千万元,“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这个数字显然太高了。”王丁棉表示,目前国内乳品加工企业总共有约2000家,新的准入制度执行后,中小企业发展的难度将会加大。
此外,王丁棉还认为,由于新的市场准入设定的门槛较高,拥有雄厚资金的外来资本进入的可能性会加大,因此国内乳业市场的竞争也会加剧,特别是面对跨国公司的竞争,国内企业必须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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