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质检总局:5种白酒质量不合格上黑榜 |
| 发布日期:2007年06月05日 消息来源:人民网生活频道 阅读 1077 〖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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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糖酒网-国家质检总局:5种白酒质量不合格上黑榜
6月3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对白酒产品的抽查结果。在抽查了北京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10家企业生产的223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6.1%。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少数产品酒精度达不到明示酒精度的指标。酒精度又叫酒度,是白酒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企业在标签上应向消费者加以明示。抽查中有少数产品的酒精度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的酒精度明示值为50±2.0%(V/V),而实测值仅为35.2%(V/V)。
2、少数产品己酸乙酯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己酸乙酯是浓香型白酒的主要呈香物质,其含量高低影响白酒的香型和风格,同时也是判定浓香型白酒等级的关键指标。抽查中有少数产品己酸乙酯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3、少数产品总酯含量不合格。总酯是白酒中所有酯类芳香物的总和,其含量的多少与酒的品质及香型有关,若总酯含量太低则酒味淡泊。抽查中有少数产品总酯含量未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4、少数产品总酸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总酸是指白酒中含有的有机酸,其绝大部分为挥发酸,总酸具有香气,是白酒中的呈香、呈味物质,起到调味作用。抽查中有少数产品总酸含量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5、少数产品固形物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固形物系指白酒在100-105℃水浴条件下将乙醇、水分等挥发性物质蒸干后的残留物。固形物的含量多少是蒸馏酒的特征性检测指标,所以在国家标准中做了上限要求。抽查中有少数产品固形物含量超出标准规定,其中有1种产品的固形物含量标准规定值为≤0.40 g/L,经检验,固形物含量实测值为2.27 g/L,超出标准规定值的5.7倍。
6、部分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 GB10344-1989《饮料酒标签标准》明确规定,饮料酒必须标注酒名、配料表、酒精度、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名称和地址、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与质量等级等。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未标注产品质量等级、产品名称不规范、未标明生产厂址等。
白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 主要不合格项目
1 黑龙江金色大荒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白酒 金色大荒 60%(v/v) 450mL 2006-12-20 总酸、总酯、标签(无质量等级)
2 广西柳州市白沙酒厂 稻香醇 田青牌
(图案) 32%(v/v)
1250mL 2006-09-08 酒精度、总酸、标签(无产品属性、酒精度标注不规范)
3 湖南乌龙山酿酒总厂 乌龙山酒 乌龙山 50% (v/v) 2000mL 2005-08-18 总酸、固形物、标签(无质量等级)
4 昆明海源寺陇川竹筒酒厂 白族家酒 竹筒 50%(v/v)
500mL 2006-11-01 酒精度
5 福建省建阳朱子家酒业有限公司 云谷窖酒 云谷 53%(v/v) 500mL 2006-10-12 固形物
注: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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